2013年9月18日星期三

环球时报社评:为王功权无条件背书有违法律精神


社评:为王功权无条件背书有违法律精神

2013-09-14 02:35环球时报

  互联网昨天传出消息,北京投资圈较有名气的鼎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人王功权当天被警方拘留。消息称王功权于昨天中午先被警方传唤,到晚上正式转为刑事拘留。微博上有人晒出警方对王的拘留通知书。

  根据相关法律,传唤必须在24小时内结束。但传唤可以依据案情直接转为拘留。拘留需要向家属送达拘留通知书,是否向社会公布可由警方视情况决定。到昨晚本报截稿时,北京警方尚未就此事向媒体通报。但由于此消息已在互联网上广为传播,估计警方随后会有所回应。

  从昨天下午开始,一些自由派人士开始在微博上密集发声,声援王功权。在不了解警方对王传唤、拘留细节的情况下,这些人断言王的无辜、无罪,警方带走他是对他在互联网上的表现进行打击报复,是“政治迫害”。

  有人贴出王功权热心公益事业的事迹,引用他的话说“我从来没有同流合污”,强调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国家更好。到昨晚,几名自由派人士在微博上发起签名,更是将这件事完全政治化,将对王的拘留称为“粗暴行径”,宣称“公民社会正遭到全面镇压”,中国面临“最危险的时候”。这一声明还警告官方“不要激怒社会”。



  我们认为,这种以价值观划线,不由分说为王功权背书,同时站到警方对立面的做法不可取,对警方执法采取征集签名式的对抗做法尤其不应该。王功权目前已身处司法程序中,对他的援助应当通过法律手段实施,在连情况都还没搞清楚时就宣布他的清白,抓他的警方是“野蛮”的,只能说明这样的辩护是立场先行的。

  警方不会无缘无故抓人,他们一定掌握了一些证据。但王功权有对抗这些证据的机会,法律给了每一个公民这样的权利。都而他作为有钱和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人,更熟悉、也更有能力通过法律手段使用这一权利。他的朋友们则应尽力帮助他做到这一点。

  目前自由派人士在强力塑造一种舆论:他们当中的人以任何原因吃官司,都是官方对他们的“政治迫害”。他们宣扬自己是民主、自由的追求者,必然遭到官方的忌恨,因此连薛蛮子因嫖娼被抓那样的事,都是官方对“言论自由”的打压,而忽视了在任何国家,言论自由都与守法不矛盾。

  他们实际上把自己划成一个中国法律已“不能管”的群体,只能由舆论、而且是微博上的舆论对他们进行评判。他们在害自己。因为他们主观上将自己的权利特殊化,其中一些人有可能做事失去对法律应有的敬畏感。

  中国还是要依法行事。警方需依法办案,王功权也应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到昨晚截稿时,我们只是通过微博上的照片知道警方拘留王给出的原因是“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这个罪名的最终成立与否还将面临进一步的司法程序。现在我们既不能对王做有罪判定,也不能做无罪判定。

  在国外,一个公众人物被抓,常有部分人通过媒体或到法庭外表达反对。但这种现象在全世界都不被认为应当具有影响司法的力量。如今中国的微博实现了相当程度上的意见开放,网上出现一些反对声也不再值得大惊小怪。

  希望王功权被拘留的后续过程能够与法律对照得严丝合缝,如是,即使目前网上有一些争议,也不影响这件事情最终能成为复杂舆论条件下严格执法的一个范例。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