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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7日星期二

请兑现对宪法和法律的忠诚——给审理公民权利案的法官诸君的公开信

请兑现对宪法和法律的忠诚
——给审理公民权利案的法官诸君的公开信



去年3月刘远东被捕,4月丁家喜、赵常青、刘萍、魏忠平、李思华被捕,7月宋泽、许志永被捕,8月郭飞雄、李化平、刘家财被捕,9月王功权被捕,10月董如彬被捕……因争取基本权利而被捕的公民,去年多达一百多人。
他们大多已经被起诉,开庭在即。他们的命运,到了你们的手中。
所以,必须向你们呼吁。无须向抓捕他们的警官呼吁,因为他们都是机器上的部件,只会按机器的指令行事,没有自己的灵魂。你们不然,你们或属于法律人共同体。
如果你们承认中国还有司法,承认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底线;你们或不得不承认,你们负有捍卫这最后底线的神圣职责。

那么,请你们守住这底线,不要让政治干预洞穿这底线。

你们都精通法律,当然知道法律的尺度。看了起诉书之后,看了警方所谓呈堂证供之后,听了当事人尤其律师的抗辩之后,再对照宪法和法律,扪心自问,你们能否认那都是政治迫害么?你们真的相信他们都属于刑事罪犯么?
完全忠于宪法和法律,是最基本的职业伦理。就在12月4号,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已率500名法官,向着全世界宣誓: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
亲爱的法官,现在就请兑现这誓言吧,全世界的舆论,都正聚焦你们,全世界的良知,都正聚焦你们。
更重要的是,历史将记录你们。记入历史的一定不是抽象的案情,而会是全部细节,尤其包括判决书上你们每个人的名字。换句话说,表面上是你们在审判那些公民,但实际上,你们何尝不同时在接受历史的审判,即公义与良知的审判呢?
更有后人的审判。有着你们个人名字的历史,你们的子孙不可能不关心,那么,你们想给他们留下怎样的一份历史记录,你们希望他们怎样评说你们呢?你们希望他们以你们为荣,还是以你们为耻?
是的,这一切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都得你们来承担。无可逃避。不要以为躲在组织的面具下就可以免责。不要对组织有幻想,且不谈组织常常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就算组织愿为你们遮风挡雨,但挡得了一时,挡得了一世么?
但是,如果你们完全忠于法律人的职业伦理,即完全忠于宪法和法律,你们就可以俯仰无愧。既无愧于所谓组织——这么做完全符合法官誓词的宗旨;也无愧于人民,尤其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你们的后人。是的,这有一定的职业风险,但不至于有人身风险,总不至于当你们完全依据宪法和法律裁决之后,你们也同样马上失去自由。而这样的裁决,可是创造历史的裁决,相比于创造历史的伟业,那点职业风险,又算得了什么呢?
这么裁决,你们不只是创造你们个人的历史,更是为中国法制开新篇,甚至,为我们民族开新篇。历史和现实累积了太多的精神创伤,这才是我们民族最大的危机。任何政治迫害,任何枉法裁决,都会加大创伤。而如果你们真的坚守了司法公正这个最后的底线,创伤就会少一分,仇恨就会少一分,戾气就会少一分,愈合的希望就会多一分。真的,我们民族的元气实在消耗太大,经不起新的创伤了。你们能不对我们民族的元气伤害太狠么?能尽量不为构陷者背书么?
那些无辜的公民,在囹圄中度过了他们去年的生日、中秋、圣诞和元旦,或许还将在囹圄中度过今年春节;仅仅因为他们把宪法和法律当真、争取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权和公民权利。现在,是到你们站起来,制止对法律的玩弄和操纵、制止这一切迫害的时候了。请公开公平公正裁决,还无辜公民以自由,还宪法和法律以信用,也还你们以尊严。

当前法制环境下,我们本不抱奢望;但我们不愿放弃任何努力,所以写这封信给你们,亲爱的法官。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经强调司法公正,强调“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你们无可推诿,你们负有全责。历史的机会在你们手上,光荣是你们的,耻辱也是你们的。名垂青史还是万劫不复?你们的毕生浮沉系于这一刻!



公民(以拼音排名):

2013年3月24日星期日

呼吁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七批联署151人



第七批公民联署151人(排名不分先后,以姓氏拼音为序)

安加朋(网名【搜狐微博:天还没LIANG】无锡,药店经理)
白梦琳(多伦多,留学生)
蔡红艺(陕西蒲城,教师)
 博(上海市杨浦区,公司法务)
曹树成(吉林省洮南,公民)
曾国龙(广东东莞,工人)
陈华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
陈加清(江苏常州,农民)
 玫(广州,华南农业大学学生) 
 敏(武汉,律师)
 曦(北京,公民)
陈晓骞(广东,公民)
陈逸影(广东东莞,公务员)
 颍(网名【百步堂主】,上海徐汇,教师)
丛丰滋(上海,中学教师)
邓开毅 (深圳,公司职员)
董云峰(辽宁沈阳,工程师)
杜导斌(湖北省应城市,作家)
樊清民(山西省运城市,神经内科主任医师)
方增标(江苏昆山,公民)
冯东梅(河南省新乡,教师)
 玲(湖北潜江,宪政义工)   
高东晨(江苏省太仓市,国有企业职工)
耿晓峰(广州市天河区,财务)
郭道晖(北京,学者)
郭光磊(河南平顶山,机械加工)
韩柳茵(广州 ,公民)
何光沪(北京,学者[同意诉求,对文本有保留])
何小莲(上海,同济大学教授,美国康乃尔大学访问学者)
洪晨希 (广东珠海,南方软件职业培训学院学生)
洪永亮 (浙江省临海市,个体户)
侯欣元 (天津,编辑)
  (广东东莞,公务员)
胡克铭 (甘肃兰州,工人)
胡胜建 (武汉,大学生)
华神清 (上海,退休)
黄耀平(【笔名鞠梓园】海南三亚,自由作家)
江伟雄 (广州,国有企业普通管理人员)
 松(笔名金满楼,现居上海)
  (香港,自由職業者)
金晓梅 (郑州,公民)
金振石 (北京,自由职业)
荆洁生 (北京,公民)
康保成 (广州市,中山大学中文系)
黎聃勤 (广州,大学生)
李宝军(北京大兴区,农民)
 刚(江西横峰,工人)
 江(英国,学生)
李清坚(广东省清远,清远市视觉美LED工程部)
曾德先( 四川德阳 ,法律人)
李庆周(河南南阳市,个体经营)
李仁伟(上海,上海尊胜投资集团董事长)
李世清(山西太原,公务员) 
李体军(甘肃兰州,公民)
李伟峰(漳浦县,建筑设计师)
李先锋(浙江省杭州市,工人)
李雪彤(澳门,学生)
李雪原(湖北武汉中,公司董事)
练春光(厦门,大学生)
 猛(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自由职业)
 槐(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个体)
刘昌松(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汉川(湖南长沙,自由职业者)
刘进仁(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
刘年苟(江西省吉安,国内期货证券业)
刘培海(安徽宿州,农民)
刘清平(上海,复旦大学教授)
刘胜旺(广东信宜,农民工)
刘晓光(沈阳,职员)
刘旭平(湖南长沙,公民)
娄建强(上海,工程师)
陆菊华(江苏常州,农民)
陆以诺(杭州,基督徒)
  嘉(成都,艺术家)
罗尚勤(天津,工程师)
呂秉權(香港,学者)
马丽丽(北京,退休)
马秀丽(山东,职员)
 宏(甘肃省陇西, 公务员)
庞世亮(吉林省敦化,公民)
彭成圆(广东省海丰县,教师)
 楠(山东邹城,公司职员)
邱立峰(广州,职员)
尚建平(上海,律师)
沈俊杰(北京,艺术家)
 飞(北京邮电大学,教师)
司万军(上海,房地产)
宋慧献 (北京,法学博士、教授)
孙成波(天津市河西区,网络工程师)
孙建中(上海,律师)
孙晓红(河南郑州 博客写作者)
谭年飞(湖南岳阳,个体户)
唐晓红(天津,公民)
唐玉才(广东德山,实验室管理咨询师)
田光辉(【网名“生锈的号再吹”】 北京,市民)
仝宗锦(北京,学者) 
 涛(江西南昌,自由职业)
 华(江苏苏州,公民)
  杭州,艺术家博士)
王浩宇(湖南省衡阳市,自由职业者)
王金梅( 河北涉县人,自由职业)
王同鑫(山东省定陶县, 自由职业)
 艳(北京,出版编辑)
韦福强(山东淄博,律师)
文立新(哈尔滨,失业)
吴高兴(浙江台州,独立学者)
吴光周(北京丰台,公民)
吴希根(山东五莲县,商人)
席靖海(山西临汾,农民)
 锋(广西桂林,学生)
向云赞(湖南衡东县,农民)
肖芳华(深圳,律师)
肖玉立(上海,公司职员)
薛静勇(河南洛阳,教师)
徐启智公益人台湾人常住大陆
 飞(北京,软件公司产品经理)
 旭(深圳市福田区,律师) 治(河南南阳,职员)
姚立法(湖北潜江,教师)
叶军军(浙江湖州,服装业务员)
易学志(四川乐山,教师)
尹鸿兵 (广东佛山,公司职员)
  (东莞,商人)
俞贵兵 (温州市瓯北镇.农民工)    
袁建新 (湖南湘潭,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达宁 (哈尔滨,自由职业者)
张贵国 (山东临沂,临沂市作家协会会员)
张国平 (江苏镇江,自由工作者)
张可清 (武汉,教师)
张明红  (济南,个体)
张瑞田 (北京,艺术评论家)
 (湖南省永州,大学教师)
张秀娟 (广州,学者)
张宜辉(河南郑州,公司职员)
张占永(无锡新区,工人)  
张志恒(【网名“松博伊”】甘肃兰州  中学退休教师)
章贵阳 (湖南湘潭,记者)
赵超蓉(上海,医生)
赵国良(北京,公民)
赵华富(甘肃兰州,IT工程师)
赵现岭(郑州市,自由职业)
  昱(陕西西安,自由职业)
郑春雷(广州,公司职员)
郑方敬(【搜狐微博“闻一心”】  山东滨州,公民)
郑连伟(山东滨州,公司职员)
周桂材(广西,工人)
周建军(北京,公民)
周全生(内蒙古赤峰,铁路员工)
 潇(株洲,自由)
朱立清(深圳,律师)
朱志军(江西,中学教师)


2013年3月21日星期四

呼吁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六批联署89人


第六批公民联署89人(排名不分先后,以姓氏拼音为序)

公民建言:呼吁全国人大尽快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蔡馥敏(云南曲靖,财务管理)
陈建新(四川绵阳,大学教授)
  林(甘肃,艺术家)
崔文平(黑龙江,公民)
崔夏海上海黄浦区自由职业)
蔡孝佳(杭州,退休干部)
德淑清(北京,退休)
董文杰(山西运城,公民)
杜海彬(深圳,摄影师)
方阿妮(北京,公司职员)
冯劲松(重庆,公民)
  民(北京石景山区,法律人)
  恒(广州,公民)
  磊(山东,独立作家)
葛文秀(广东,律师)
郭旭举(北京,自由职业)
甘元春,湖南,律师
  洋(深圳,公民)
何志方(北京,企业高管)
  纲(广州,金融从业员)
  军(新疆 昌吉市,公民)
胡星斗(北京,教授)
黄桥玲(四川,媒体人)
贾灵敏(河南郑州,无业)
蒋启华(北京,公司职员)
蒋绥民(北京,退休工程师)
金振石(暂住北京,自由职业)
  冰(北京,老师)
  海(北京,思想者)
  君(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兼职律师)

2013年3月18日星期一

公开征集公民联署 呼吁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之 邀请书

公开征集公民联署
呼吁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邀请书


亲爱的同胞:

早在1998年,中国政府即已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国家领导人也多次在不同场合宣布,中国将尽快履行批准该公约的法律程序。但迄今十四年过去,相应法律程序即全国人大批准的程序一直未能启动。

截止2010年11月1日,在联合国193个会员国中,已有167个国家正式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就是说,中国属于未加入的极少数国家之列,这当然令人遗憾。而最令人遗憾的是,由于该公约未获全国人大批准,在中国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无法实际影响中国的法治进程和实际推动中国的人权进程。该公约所规定的国际最低标准的人权,也就难以保障,始有强制拆迁、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人权悲剧之此起彼伏。

基本人权乃所有人权之基石。基本人权匮乏,则所有人皆不安全。这对国民的精神重创,对国民信心的摧毁,无论怎样估计都不过分。中国不跨过基本人权的门槛,就永难有社会团结,永难有长治久安。

有鉴于此,今年全国两会前的2月26日,我们发布了呼吁全国人大尽快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公民建言,已有625位公民参与联署。王功权、黄雪涛、董如彬(网名边民)、何小华等联署人并以书面方式邮寄全国人大常委会。但迄今为止,没有得到回应,当然更谈不上列入今年全国两会的议程。诚然,要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本来就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过程,需要持续推动,因而有待更多同胞以公民身份参与。为此,我们决定公开征集联署。同意联署的公民,请电邮知会:

gongminlianshu@gmail.com 

为保证签名具有法律效力,以在适当时机书面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请加入联署的公民提供真实个人信息:姓名,驻在地,身份职业,常用联系方式。

谢谢大家!


邀请人(120名,排名不分先后,以姓氏拼音为序):


艾晓明
程巢父
陈凤山
   乐(网名2可器)
陈云飞
储成仿
谌洪果
   
丁家喜
董如彬(网名边民)
   
   
范现梁
付永刚
   
   垒(网名猪川猫二饼)
高长云
郭海飞
郭海跃
郭于华
顾海兵
顾菊英
   
胡新成
何培蓉
何小华
黄立坤
黄瑞生
黄一龙
胡石根
金继武
   
流沙河
刘安平
刘绪贻
刘伊戈
刘焕文
刘金滨
刘卫国
刘县书
刘晓原
刘志玺
   
林晓春
蔺其磊
罗建明(网名巴索风云)
罗俊杰(笔名幽壹)
   
李   
李春玲
李公明
李悔之
李金城
李四南
李伟东
李炜光
李肖霖
李小鸣
李淼鑫
陆云婷
梁小军
茅于轼
   
   
   
   
   
寿德威
隋牧青
邵燕祥
   伟(北京)
   伟(广州,笔名野渡)
吴海刚(笔名柴子文)
吴祚来
吴茂华
   
   
   
   
王功权
王俊秀
王龙蒙
王力雄
王玉文(笔名王藏)
  成(王楚襄)
万延海
许志永
   
   
   
肖国珍
徐庆全
   
   
殷德义
俞稚夫
颜伯钧
鄢烈山
尹旭安
   
杨茂东(笔名郭飞雄)
杨子立
   
   
周良霄
周拥平
郑炎潮
   宁(重庆)
   
   纾(网名范爱农361转世)
张学标
张向忠
张以求
张燕生
   
   
赵常青
赵国君
朱国斌
郑世平(笔名土家野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