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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日星期二

笑蜀美好政治:许志永和王功权的中国梦

美好政治:许志永和王功权的中国梦

原文链接:http://forum.hkej.com/node/105946
作者:笑蜀

2007年,许志永写了篇文章,题作《政治应当是美好的》。次年公盟年会上,他的演讲标题,仍叫做《美好的政治》;2009年他谈自己对奥巴马演说的观感,标题是《政治可以是美好的》。今年7月被捕之前,他在跟北京警方负责人谈话时,依旧大谈特谈“美好的政治”。

美好政治,这个许氏政治词典中频率最高的词汇,可以说是许志永的最大追求。而在这点上,王功权跟他完全同调。他俩身份不同,一个商人一个学者,但他们同样理想主义,同样唯美而浪漫。

正是基于这点,他们对中国传统的政治很不屑。在他们看来,中国传统的政治“几乎成了阴谋诡计不择手段的代名词。”这是政治的悲哀,更是中国人的悲哀。传统政治的另一重原罪则是暴力,“政权更替常常伴随着‘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惨烈,人民在巨大的灾变面前像蝼蚁一样无声无息。”即便人类已经跨入现代文明之后,中国传统政治这血腥的一面也没有多少改变,“没有多少人相信美好的宪政规则,一番争吵怀疑之后还是各自拿起了刀枪,最终胜利的是最不讲道德最没有底线的统治者。”

告别政治的原罪,即告别阴谋与暴力,再造人性而阳光的新政治,就成了王功权和许志永的共同目标。为着这个共同的目标,他们走到一起来。

在他们看来,这样的新政治,只能是公民的大政治。不同于政客的小政治,公民的大政治是社会本位而不是政权本位,是权利本位而不是权力本位,服务于公共利益而不是服务于某个山头。所以它不需要走打倒、推翻、砸烂的老套路,不需要重复历史的周期率。

2013年9月30日星期一

联署签名声援王功权之第九批名单153人

感谢你们的支持!公民社会需要大家的守望相助,共同守卫!

  1. 第一批声援支持王功权先生的联署名单在《关于王功权先生被传唤的紧急声明和112位联署签名
  2. 第二批声援支持王功权先生的联署名单在《联署签名声援王功权之第二批名单128人》 
  3. 第三批声援支持王功权先生的联署名单在《 联署签名声援王功权之第三批名单205人》 
  4. 第四批声援支持王功权先生的联署名单在 《联署签名声援王功权之第四批名单68人》 
  5. 第五批声援支持王功权先生的联署名单在《  联署签名声援王功权之第五批名单90人 》 
  6. 第六批声援支持王功权先生的联署名单在《  联署签名声援王功权之第六批名单157人 》
  7. 第七批声援支持王功权先生的联署名单在《  联署签名声援王功权之第七批名单68人 》
  8. 第八批声援支持王功权先生的联署名单在《  联署签名声援王功权之第七批名单72人 》
开放签名,同意联署的公民请以名字,城市,职业或头衔为邮件标题发送到:

baoweigongminshehui1@gmail.com

 
以下是第九批联署签名名单:

2013年9月18日星期三

萧瀚:伪司法与真审判


原文链接:萧瀚:伪司法与真审判 

著名投资人王功权先生被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之名刑事拘留,在密集的声援浪潮中,惯以国家利益之名为官府侵犯人权张目的《环球时报》再次没让人“失望”,今天他们发表了评论《为王功权无条件背书有违法律精神》,为警方无条件背书。

且不论此文对“无罪推定”这一现代基本刑法理念是真无知还是假无知,但凡对这个国家六十多年来的政治运动稍有了解者,都对这种官方的舆论造势方式十分熟悉,那是他们迫害正直的公民时惯用伎俩。没有独立司法的中国,司法只是穿法袍的高级党奴,依然是共产党的刀把子铁棍子,党想打谁就打谁,完全不具备司法本应具有的基本属性:中立性,因此,它无疑是伪司法。

缺乏政治合法性的中国伪司法,其伪司法性质在涉及对待持不同政见者的政治迫害时表现得尤为突出。根据共产党的指令,同样毫无中立性的刑侦警察(在司法独立的国家若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措施通常由检察官或法官下令,但在中国,警察自己就可以做主,这是警察国家的基本特征之一)随便捏造一个罪名,以刑事拘留之名就可以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羁押很久而不报批捕(最长可达37天!),在涉及持不同政见案件时,被羁押者往往甚至无法取保候审,而这原本无罪推定原则下的基本人权。除了这些程序性明目张胆地授予警察无法无天的权力之外,因政治性原因被剥夺人身自由的所谓“犯罪嫌疑人”即使聘请了律师,也常常被警察阻拦在看守所之外,不得见面,即使见面,警察在侧,无法正常交谈。侦查终结,检察院起诉后,法院同样设置各种障碍,以尽可能地剥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不允许旁听或者安排工作人员占满法庭座席以伪造公开审理、证人不出庭以使虚假证词无法在法庭质证,这些都只是极寻常极普通之事,而律师也往往备受压力,难以为当事人依约尽职,许多时候,甚至连律师自己都被作为罪犯羁押送进监狱——就像当年李庄案。

在这样的伪司法之下,没有谁的人权能够得到真正的保障,而对于因政治原因入罪的人,尤其不可能得到基本的程序权利保障——至于实体权利,早在被刑拘之前就已经被剥夺,他们只是需要一件司法的外衣,这件外衣罩住的只是迫害者可能还在犹豫做出决定:如何惩罚被迫害者?判十年还是判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