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4日星期日

笑蜀关于被绑架事件的个人声明

笑蜀关于被绑架事件的个人声明


 作者:笑蜀

笑蜀被带回广州软禁

1、本人刚回中山住处。从即时起即从8月4日1时起,本人重获自由。
2、本人从8月2日中午12:30起,失去自由逾48小时。先是被北京国保非法綁架至北京机场,由广州市国保押回广东。继被非法拘禁于广州番禺小瀛洲度假村。皆非法定程序,无出示任何法律手续。
3、本人此次遭遇法外强制,皆因救援许志永等16位新公民运动参与者而起。救援许志永等16兄弟既出于江湖道义,更基于坚守公民社会建设之一贯立场。公民社会建设非为一人一团体而为天下,为国家、民族之最大公共利益所在,为凝聚各阶级各族群尤其体制内外最大共识、合力推进和平转型之底线所在,退无可退。对许志永等参与新公民运动的16位兄弟的打压,实则是对公民社会的打压,断难容忍。许志永等16位兄弟一日不自由,关注和救援一日不停止。本人愿为救援许志永等16兄弟、为公民社会建设付出代价。
5、本人被拘期间,海内外人士及媒体予以深切关注和声援,感动而惭愧,在此深致谢意,并深感责任重大,惟继续努力,始可报答一二。
6、温和、理性、坚定是本人一贯立场,不因任何挫折而改变。谨此呼吁海内外人士継续关注许志永事件,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施以最大压力。并提请有关当局尊重法治、尊重民意,尽快无罪释放许志永等16兄弟。
7、进而,呼吁当局释放所有良心犯,并像当年废除收容遣送恶法一样,废除非法绑架和非法拘禁,停止对所有公民的非法强制,让公民真正拥有免于恐惧的自由。通过还人权法治以起码尊严,消弥戾气与仇恨之源,还国家一份信誉,还公民一份信心,给和解一份空间,给和平转型一线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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