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3日星期四

对《集会游行示威法》提起违宪审查的公开建议书

【在许志永博士受审之日,77名教授、律师和媒体人要求撤销违宪的《集会游行示威法》。 为了公民自由和宪法尊严,请传播。】

对《集会游行示威法》提起违宪审查的公开建议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至上原则是现代国家的立国之本。宪法既然是最高的法律,就不应该仅仅停留在文本,而是必须付诸司法实践。宪法若要保持权威,就不能对违宪的法律法规和行为视而不见。宪法既然对公民享有的基本人权和自由做出了承诺,就不能放纵违反公民权和自由的法律法规继续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监督宪法的实施”以及“修改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八十七条规定,法律如果属于“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由有权机关“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第八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

    我们认为,1989年10月31日公布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与宪法严重相抵触,实质上剥夺了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该对之进行违宪审查并予以撤销。

2014年1月13日星期一

给审理公民权利案的法官诸君的联署公开信及第四批联署名单

请兑现对宪法和法律的忠诚 ——给审理公民权利案的法官诸君的联署公开信

去年3月刘远东被捕,4月丁家喜、赵常青、刘萍、魏忠平、李思华被捕,7月宋泽、许志永被捕,8月郭飞雄、李化平、刘家财被捕,9月王功权被捕,10月董如彬被捕……因争取基本权利而被捕的公民,去年多达一百多人。

他们大多已经被起诉,开庭在即。他们的命运,到了你们的手中。

所以,必须向你们呼吁。无须向抓捕他们的警官呼吁,因为他们都是机器上的部件,只会按机器的指令行事,没有自己的灵魂。你们不然,你们或属于法律人共同体。

如果你们承认中国还有司法,承认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底线;你们或不得不承认,你们负有捍卫这最后底线的神圣职责。

那么,请你们守住这底线,不要让政治干预洞穿这底线。


你们都精通法律,当然知道法律的尺度。看了起诉书之后,看了警方所谓呈堂证供之后,听了当事人尤其律师的抗辩之后,再对照宪法和法律,扪心自问,你们能否认那都是政治迫害么?你们真的相信他们都属于刑事罪犯么?

完全忠于宪法和法律,是最基本的职业伦理。就在12月4号,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已率500名法官,向着全世界宣誓: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

亲爱的法官,现在就请兑现这誓言吧,全世界的舆论,都正聚焦你们,全世界的良知,都正聚焦你们。

更重要的是,历史将记录你们。记入历史的一定不是抽象的案情,而会是全部细节,尤其包括判决书上你们每个人的名字。换句话说,表面上是你们在审判那些公民,但实际上,你们何尝不同时在接受历史的审判,即公义与良知的审判呢?

更有后人的审判。有着你们个人名字的历史,你们的子孙不可能不关心,那么,你们想给他们留下怎样的一份历史记录,你们希望他们怎样评说你们呢?你们希望他们以你们为荣,还是以你们为耻?

是的,这一切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都得你们来承担。无可逃避。不要以为躲在组织的面具下就可以免责。不要对组织有幻想,且不谈组织常常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就算组织愿为你们遮风挡雨,但挡得了一时,挡得了一世么?

但是,如果你们完全忠于法律人的职业伦理,即完全忠于宪法和法律,你们就可以俯仰无愧。既无愧于所谓组织——这么做完全符合法官誓词的宗旨;也无愧于人民,尤其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你们的后人。是的,这有一定的职业风险,但不至于有人身风险,总不至于当你们完全依据宪法和法律裁决之后,你们也同样马上失去自由。而这样的裁决,可是创造历史的裁决,相比于创造历史的伟业,那点职业风险,又算得了什么呢?

这么裁决,你们不只是创造你们个人的历史,更是为中国法制开新篇,甚至,为我们民族开新篇。历史和现实累积了太多的精神创伤,这才是我们民族最大的危机。任何政治迫害,任何枉法裁决,都会加大创伤。而如果你们真的坚守了司法公正这个最后的底线,创伤就会少一分,仇恨就会少一分,戾气就会少一分,愈合的希望就会多一分。真的,我们民族的元气实在消耗太大,经不起新的创伤了。你们能不对我们民族的元气伤害太狠么?能尽量不为构陷者背书么?

那些无辜的公民,在囹圄中度过了他们去年的生日、中秋、圣诞和元旦,或许还将在囹圄中度过今年春节;仅仅因为他们把宪法和法律当真、争取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权和公民权利。现在,是到你们站起来,制止对法律的玩弄和操纵、制止这一切迫害的时候了。请公开公平公正裁决,还无辜公民以自由,还宪法和法律以信用,也还你们以尊严。


当前法制环境下,我们本不抱奢望;但我们不愿放弃任何努力,所以写这封信给你们,亲爱的法官。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经强调司法公正,强调“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你们无可推诿,你们负有全责。历史的机会在你们手上,光荣是你们的,耻辱也是你们的。名垂青史还是万劫不复?你们的毕生浮沉系于这一刻!

公民(以拼音排名):
  1. 给审理公民权利案的法官诸君的联署公开信及第三批联署名单
  2. 给审理公民权利案的法官诸君的联署公开信及第二批联署名单
  3. 请兑现对宪法和法律的忠诚——给审理公民权利案的法官诸君的公开信

第四批63人:

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

给审理公民权利案的法官诸君的联署公开信及第三批联署名单

给审理公民权利案的法官诸君的联署公开信及第三批联署名单
请兑现对宪法和法律的忠诚 ——给审理公民权利案的法官诸君的联署公开信


去年3月刘远东被捕,4月丁家喜、赵常青、刘萍、魏忠平、李思华被捕,7月宋泽、许志永被捕,8月郭飞雄、李化平、刘家财被捕,9月王功权被捕,10月董如彬被捕……因争取基本权利而被捕的公民,去年多达一百多人。
 
他们大多已经被起诉,开庭在即。他们的命运,到了你们的手中。
 
所以,必须向你们呼吁。无须向抓捕他们的警官呼吁,因为他们都是机器上的部件,只会按机器的指令行事,没有自己的灵魂。你们不然,你们或属于法律人共同体。
 
如果你们承认中国还有司法,承认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底线;你们或不得不承认,你们负有捍卫这最后底线的神圣职责。

 那么,请你们守住这底线,不要让政治干预洞穿这底线。

 你们都精通法律,当然知道法律的尺度。看了起诉书之后,看了警方所谓呈堂证供之后,听了当事人尤其律师的抗辩之后,再对照宪法和法律,扪心自问,你们能否认那都是政治迫害么?你们真的相信他们都属于刑事罪犯么?
 
完全忠于宪法和法律,是最基本的职业伦理。就在12月4号,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已率500名法官,向着全世界宣誓: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
 
亲爱的法官,现在就请兑现这誓言吧,全世界的舆论,都正聚焦你们,全世界的良知,都正聚焦你们。
 
更重要的是,历史将记录你们。记入历史的一定不是抽象的案情,而会是全部细节,尤其包括判决书上你们每个人的名字。换句话说,表面上是你们在审判那些公民,但实际上,你们何尝不同时在接受历史的审判,即公义与良知的审判呢?
 
更有后人的审判。有着你们个人名字的历史,你们的子孙不可能不关心,那么,你们想给他们留下怎样的一份历史记录,你们希望他们怎样评说你们呢?你们希望他们以你们为荣,还是以你们为耻?
 
是的,这一切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都得你们来承担。无可逃避。不要以为躲在组织的面具下就可以免责。不要对组织有幻想,且不谈组织常常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就算组织愿为你们遮风挡雨,但挡得了一时,挡得了一世么?
 
但是,如果你们完全忠于法律人的职业伦理,即完全忠于宪法和法律,你们就可以俯仰无愧。既无愧于所谓组织——这么做完全符合法官誓词的宗旨;也无愧于人民,尤其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你们的后人。是的,这有一定的职业风险,但不至于有人身风险,总不至于当你们完全依据宪法和法律裁决之后,你们也同样马上失去自由。而这样的裁决,可是创造历史的裁决,相比于创造历史的伟业,那点职业风险,又算得了什么呢?
 
这么裁决,你们不只是创造你们个人的历史,更是为中国法制开新篇,甚至,为我们民族开新篇。历史和现实累积了太多的精神创伤,这才是我们民族最大的危机。任何政治迫害,任何枉法裁决,都会加大创伤。而如果你们真的坚守了司法公正这个最后的底线,创伤就会少一分,仇恨就会少一分,戾气就会少一分,愈合的希望就会多一分。真的,我们民族的元气实在消耗太大,经不起新的创伤了。你们能不对我们民族的元气伤害太狠么?能尽量不为构陷者背书么?
 
那些无辜的公民,在囹圄中度过了他们去年的生日、中秋、圣诞和元旦,或许还将在囹圄中度过今年春节;仅仅因为他们把宪法和法律当真、争取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权和公民权利。现在,是到你们站起来,制止对法律的玩弄和操纵、制止这一切迫害的时候了。请公开公平公正裁决,还无辜公民以自由,还宪法和法律以信用,也还你们以尊严。

 当前法制环境下,我们本不抱奢望;但我们不愿放弃任何努力,所以写这封信给你们,亲爱的法官。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经强调司法公正,强调“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你们无可推诿,你们负有全责。历史的机会在你们手上,光荣是你们的,耻辱也是你们的。名垂青史还是万劫不复?你们的毕生浮沉系于这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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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联署人。

2014年1月8日星期三

给审理公民权利案的法官诸君的联署公开信及第二批联署名单

请兑现对宪法和法律的忠诚 ——给审理公民权利案的法官诸君的联署公开信


去年3月刘远东被捕,4月丁家喜、赵常青、刘萍、魏忠平、李思华被捕,7月宋泽、许志永被捕,8月郭飞雄、李化平、刘家财被捕,9月王功权被捕,10月董如彬被捕……因争取基本权利而被捕的公民,去年多达一百多人。
 
他们大多已经被起诉,开庭在即。他们的命运,到了你们的手中。
 
所以,必须向你们呼吁。无须向抓捕他们的警官呼吁,因为他们都是机器上的部件,只会按机器的指令行事,没有自己的灵魂。你们不然,你们或属于法律人共同体。
 
如果你们承认中国还有司法,承认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底线;你们或不得不承认,你们负有捍卫这最后底线的神圣职责。

 那么,请你们守住这底线,不要让政治干预洞穿这底线。

 你们都精通法律,当然知道法律的尺度。看了起诉书之后,看了警方所谓呈堂证供之后,听了当事人尤其律师的抗辩之后,再对照宪法和法律,扪心自问,你们能否认那都是政治迫害么?你们真的相信他们都属于刑事罪犯么?
 
完全忠于宪法和法律,是最基本的职业伦理。就在12月4号,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已率500名法官,向着全世界宣誓: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
 
亲爱的法官,现在就请兑现这誓言吧,全世界的舆论,都正聚焦你们,全世界的良知,都正聚焦你们。
 
更重要的是,历史将记录你们。记入历史的一定不是抽象的案情,而会是全部细节,尤其包括判决书上你们每个人的名字。换句话说,表面上是你们在审判那些公民,但实际上,你们何尝不同时在接受历史的审判,即公义与良知的审判呢?
 
更有后人的审判。有着你们个人名字的历史,你们的子孙不可能不关心,那么,你们想给他们留下怎样的一份历史记录,你们希望他们怎样评说你们呢?你们希望他们以你们为荣,还是以你们为耻?
 
是的,这一切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都得你们来承担。无可逃避。不要以为躲在组织的面具下就可以免责。不要对组织有幻想,且不谈组织常常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就算组织愿为你们遮风挡雨,但挡得了一时,挡得了一世么?
 
但是,如果你们完全忠于法律人的职业伦理,即完全忠于宪法和法律,你们就可以俯仰无愧。既无愧于所谓组织——这么做完全符合法官誓词的宗旨;也无愧于人民,尤其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你们的后人。是的,这有一定的职业风险,但不至于有人身风险,总不至于当你们完全依据宪法和法律裁决之后,你们也同样马上失去自由。而这样的裁决,可是创造历史的裁决,相比于创造历史的伟业,那点职业风险,又算得了什么呢?
 
这么裁决,你们不只是创造你们个人的历史,更是为中国法制开新篇,甚至,为我们民族开新篇。历史和现实累积了太多的精神创伤,这才是我们民族最大的危机。任何政治迫害,任何枉法裁决,都会加大创伤。而如果你们真的坚守了司法公正这个最后的底线,创伤就会少一分,仇恨就会少一分,戾气就会少一分,愈合的希望就会多一分。真的,我们民族的元气实在消耗太大,经不起新的创伤了。你们能不对我们民族的元气伤害太狠么?能尽量不为构陷者背书么?
 
那些无辜的公民,在囹圄中度过了他们去年的生日、中秋、圣诞和元旦,或许还将在囹圄中度过今年春节;仅仅因为他们把宪法和法律当真、争取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权和公民权利。现在,是到你们站起来,制止对法律的玩弄和操纵、制止这一切迫害的时候了。请公开公平公正裁决,还无辜公民以自由,还宪法和法律以信用,也还你们以尊严。

 当前法制环境下,我们本不抱奢望;但我们不愿放弃任何努力,所以写这封信给你们,亲爱的法官。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经强调司法公正,强调“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你们无可推诿,你们负有全责。历史的机会在你们手上,光荣是你们的,耻辱也是你们的。名垂青史还是万劫不复?你们的毕生浮沉系于这一刻!

公民(以拼音排名):

第二批共145人,按照姓名拼音排序。

2014年1月7日星期二

请兑现对宪法和法律的忠诚——给审理公民权利案的法官诸君的公开信

请兑现对宪法和法律的忠诚
——给审理公民权利案的法官诸君的公开信



去年3月刘远东被捕,4月丁家喜、赵常青、刘萍、魏忠平、李思华被捕,7月宋泽、许志永被捕,8月郭飞雄、李化平、刘家财被捕,9月王功权被捕,10月董如彬被捕……因争取基本权利而被捕的公民,去年多达一百多人。
他们大多已经被起诉,开庭在即。他们的命运,到了你们的手中。
所以,必须向你们呼吁。无须向抓捕他们的警官呼吁,因为他们都是机器上的部件,只会按机器的指令行事,没有自己的灵魂。你们不然,你们或属于法律人共同体。
如果你们承认中国还有司法,承认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底线;你们或不得不承认,你们负有捍卫这最后底线的神圣职责。

那么,请你们守住这底线,不要让政治干预洞穿这底线。

你们都精通法律,当然知道法律的尺度。看了起诉书之后,看了警方所谓呈堂证供之后,听了当事人尤其律师的抗辩之后,再对照宪法和法律,扪心自问,你们能否认那都是政治迫害么?你们真的相信他们都属于刑事罪犯么?
完全忠于宪法和法律,是最基本的职业伦理。就在12月4号,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已率500名法官,向着全世界宣誓: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
亲爱的法官,现在就请兑现这誓言吧,全世界的舆论,都正聚焦你们,全世界的良知,都正聚焦你们。
更重要的是,历史将记录你们。记入历史的一定不是抽象的案情,而会是全部细节,尤其包括判决书上你们每个人的名字。换句话说,表面上是你们在审判那些公民,但实际上,你们何尝不同时在接受历史的审判,即公义与良知的审判呢?
更有后人的审判。有着你们个人名字的历史,你们的子孙不可能不关心,那么,你们想给他们留下怎样的一份历史记录,你们希望他们怎样评说你们呢?你们希望他们以你们为荣,还是以你们为耻?
是的,这一切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都得你们来承担。无可逃避。不要以为躲在组织的面具下就可以免责。不要对组织有幻想,且不谈组织常常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就算组织愿为你们遮风挡雨,但挡得了一时,挡得了一世么?
但是,如果你们完全忠于法律人的职业伦理,即完全忠于宪法和法律,你们就可以俯仰无愧。既无愧于所谓组织——这么做完全符合法官誓词的宗旨;也无愧于人民,尤其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你们的后人。是的,这有一定的职业风险,但不至于有人身风险,总不至于当你们完全依据宪法和法律裁决之后,你们也同样马上失去自由。而这样的裁决,可是创造历史的裁决,相比于创造历史的伟业,那点职业风险,又算得了什么呢?
这么裁决,你们不只是创造你们个人的历史,更是为中国法制开新篇,甚至,为我们民族开新篇。历史和现实累积了太多的精神创伤,这才是我们民族最大的危机。任何政治迫害,任何枉法裁决,都会加大创伤。而如果你们真的坚守了司法公正这个最后的底线,创伤就会少一分,仇恨就会少一分,戾气就会少一分,愈合的希望就会多一分。真的,我们民族的元气实在消耗太大,经不起新的创伤了。你们能不对我们民族的元气伤害太狠么?能尽量不为构陷者背书么?
那些无辜的公民,在囹圄中度过了他们去年的生日、中秋、圣诞和元旦,或许还将在囹圄中度过今年春节;仅仅因为他们把宪法和法律当真、争取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权和公民权利。现在,是到你们站起来,制止对法律的玩弄和操纵、制止这一切迫害的时候了。请公开公平公正裁决,还无辜公民以自由,还宪法和法律以信用,也还你们以尊严。

当前法制环境下,我们本不抱奢望;但我们不愿放弃任何努力,所以写这封信给你们,亲爱的法官。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经强调司法公正,强调“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你们无可推诿,你们负有全责。历史的机会在你们手上,光荣是你们的,耻辱也是你们的。名垂青史还是万劫不复?你们的毕生浮沉系于这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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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0日星期二

肖国珍: 如果我失去自由 ——记忆中的丁家喜

转载自《中国人权双周刊》: http://biweekly.hrichina.org/article/12876
2013年4月13日肖国珍律师为丁家喜拍摄的照片

(一)

得到家喜被捕的消息,我如遭雷击。

4月17日晚,一如平时,我打开邮箱。

“如果我失去自由”,赫然跳出来这么一行字——是常青的邮件。预计到危险、有无数次被抓经验的他,匆忙之下,寥寥数语,对几位朋友托付他9个月大的幼子。

我立即跟常青联系,未果。

很自然地,我给家喜打电话,没有人接。再打,还是没有人接——后来从家喜夫人处得知,这是家喜被带走前“收到”的最后一个电话,当时警察正在抄家。家喜要接我的电话,被警察强行挂断了。

对家喜、常青的抓捕,是同时进行的;次日,他俩被刑事拘留,“罪名”是“非法集会”。

得知他俩被刑拘的那一刻,我几乎休克。震惊、愤怒、悲伤与绝望压倒了我,我无法呼吸。每一次想象他们被带走的情景,我就心如刀绞。

无法平静,无法沉默。

与以往不同的是,下笔很快的我,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写不出一个字。

渐渐地,我才明白了原因——我需要时间修复这伤痛;更重要的是,与家喜、常青多年相处,亲密胜过弟兄姐妹,默契有如水乳交融,我们的生命如血肉相连以至无法分清彼此。我们太近了,我需要站得远一点,才能写出更为完整的他们。

(二)

与家喜的第一次见面,是一次小范围的公民聚餐。记得当时在场的还有常青、志永等朋友。餐毕,我与志永、家喜一起乘地铁,讨论一直持续到下车相别。家喜给我的印象:平和、理性、思维清晰、理念坚定。我们一见如故。

2013年12月9日星期一

肖国珍:“如果我失去自由” ——记忆中的赵常青

转载自《中国人权双周刊》: http://biweekly.hrichina.org/article/11259

2013年4月13日肖国珍律师为赵常青拍摄的照片

(一)

第一次见到常青,是在一次小范围的聚会上。常青座位紧临我右,他满怀激情、容光焕发,让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已三进牢狱,历时八年。

后来,我发现:我们的心志、理念如出一辙,对专制极权的憎恶与对自由人权的向往惊人相似,不禁大喜。从此我们几乎每天联系,共同探讨国事,合作办理个案。为某事某人,我们同喜同悲。

有多少次,由于当局的破坏,我们或步行、或乘车,一起寻找公民聚餐的新地点?

有多少次,我们呼朋引伴,举办活动?

有多少次,我们为某一个议题争论得风生水起,甚或面红耳赤?

有多少次,常青是我文章的第一个读者,又在第一时间帮我发出去?

(二)

对常青的了解,随着与他的交往日渐增加,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他对我讲的一些小故事。